香港與結婚有關的證明文件分幾種:結婚證書正本、結婚證書核證副本、無結婚紀錄證明書,以及婚姻紀錄函件。本文說明各自用途。
香港結婚證書記載甚麼資料、由誰簽署,以及《婚姻條例》第 25 條下不可塗改的規定:第 25 條只授權更正文書錯誤,事實或實質錯誤不在該條的授權範圍內。